类别: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5-04-08 16:15:03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25-2026年福州盐产品配送运输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YS2025-115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8日—2025年04月15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换。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其投标不予接受。
(1)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进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首页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并登入后在对应公告栏中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我司官网底部“办事指南”。
(2)未按规定从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对以下事项提供声明承诺函: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一年度未发生较大影响的交通安全事故;
(4)严格遵守《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有关盐业管理规定,凡是曾经贩运过私盐的单位、个人、车辆不得参与此次招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开标室并签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00 (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开标室。
八、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yszb.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综合楼4层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7059311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
电 话:0591-87679352 87679372 邮箱:fjyszb@163.com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周翔、马光锦、何忠、许玲
附:购买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相关费用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电汇或转账的凭证上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
二、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主要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5-2026年福州盐产品配送运输招标项目 |
2年(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0000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3、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他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