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政府采购/邀请公告 时间:2025-08-29 18:36:41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闽光消防器材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对闽光消防器材厂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且受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YS2025-CL202501
二、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购买邀请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9日—2025年09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含电子版)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换,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西洋北路268号民生小区7栋1501
五、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1日15: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间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换。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开标时无法到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可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单位填写相关承诺书,后果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西洋北路268号民生小区7栋1501
八、报名方式1:潜在投标人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应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填写《领取邀请招标文件登记表》。
报名方式2:投标人须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请准备①营业执照副本进行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邮箱604357937@qq.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命名为“XX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按以上任一种方式报名的方为有效报名,未切实满足报名手续的我公司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邀请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购买邀请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购买邀请招标文件,且购买邀请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直接至我司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填写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邀请招标文件登记表》。
2、通过邮件购买邀请招标文件:投标人须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请准备①营业执照副本进行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邮箱604357937@qq.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命名为“XX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联系: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13067209899
电子信箱:604357937@qq.com
项目相关事宜,请联系:
项目负责人:陈伟
联系电话:130672098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西洋北路268号民生小区7栋1501
邮 编:350200
(1)单位授权书: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
(2)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缴纳税收、社保等:
A、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l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l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l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最高控制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闽光消防器材厂消防维保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5000
|
0 |